主 旨: 全國性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主題三:關懷大學院校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專案」之申請案。
說 明:
一、 執行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統編:85589819)112年度工作計畫方案。
二、 申請助學金辦法摘要相關內容如下:
A.具備申請對象及條件:(同時具備以下1.2.3者)
1.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2.就讀於貴校經濟弱勢學生具有學籍之日間部大學及碩士生(不含延長修業、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且符合基金會規範之在學成績及品行優良者『在校期間最近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3.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因特殊重大變故申請助學金者,需檢附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B。申請流程及發放方式:
1、請申請人於公告申請期間填妥相關申請表單(請自行影印使用標準表單)及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並郵寄至本會經辦窗口辦理,文件齊全者,方具備本會評核小組審查作業資格。
2.經審查核准後會通知申請人,將收據(正本)及申請人銀行帳戶影本郵寄給本會進行財會驗收作業,驗收完成後,會以電匯方式將助學金匯入申請人帳戶。
3.審查核准之申請人,大學生每位助學金新台幣10,000元、碩士生每位助學金新台幣15,000元。
4.本會將依申請濟助名額排序擇優錄取之。
C.申請資料有虛偽造假經查證屬實者,即喪失濟助資格,本會即停止發給助學金,申請人並應返還已受領之全部助學金。
D.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2.3.24止(以郵戳為準,逾期及資料不齊全者不列入評選)。
E.郵寄地址:710401臺南市永康區鹽行里中正路301號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收。(諮詢窗口:06-2536789轉業務經辦6616蔡小姐)
無校內截止日:請學生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