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洪吳阿美女士育苗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3-41 洪吳阿美女士育苗助學金

名額:5

金額:每名 10,000 申請條件:

  • 法律學系日間學制學士班在校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80()以上,且操行成績達

          80()以上者。

  • 家中收入因故銳減致生活困難,或遭重大變故亟需急難救助者,優先。
  • 有意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並備齊下列文件,依本校當年度所公告之申請期限提出申請:
  1. 申請表
  2. 前一學期成績單
  3. 家中收入因故銳減致生活困難或遭重大變故亟需急難救助證明

 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法律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