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 楊淑芳女士獎助學金

獎學金名稱:3-43 楊淑芳女士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限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在學學生
名額:
一、學業成績優異名額每學期2名。
二、家境困難名額每學期3名,當學期申請楊淑芳女士學業成績優異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家境困
難助學金。
金額:10,000 元
選拔程序: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服務和競賽活動,同時確保所有申請案獲得公正客觀的審核,本
項獎助學金選拔程序的參考標準:
一、獎助學金總成績計算方式為前一學期 學期成績*60%+前一學期操行成績*20%+服務成績*20%。
二、依據獎助學金總成績最高前兩名,為當學期受獎學生。若當學期總成績最高者超過名額時,以高年級為優先。
三、服務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1.在系學會或班級擔任幹部,並展現熱心服務及負責的精神;
2.代表本系參加校內外競賽,並獲得優異成績;
3.因卓越的事蹟獲學校記功獎勵;
4.積極參與、協助本系舉辦各項活動;
四、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申請條件:
一、申請學業成績優異之學生,其前一學年至少須修習9個學分且學期、操行成績平均達80
分以上,無缺曠紀錄。
二、另有專業證照者,依本系專業證照點數核定標準予以加分。
三、申請家境清寒之學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至少75分以上,並檢附清寒證明與清寒家庭狀
況自述。
四、為確保獎助學金的公平合理分配,已領取吳家錄獎學金、黃秉心獎學金及楊淑芳女士獎學金
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成績優異獎助學金。
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備註:各項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名額、期限及方式,將於每學期公告於學校獎學金網站及系網,
申請辦法如有變動,則依提供單位或個人訂定之辦法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