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5學年度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

主 旨:臺北市115學年度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

說 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局115年8月17日召開本市115學年度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自115學年度起,「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更名為「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
三、旨揭計畫報名規定:
(一)本比賽採先網路登錄,再列印報名資料,經學校核章後,將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上傳系統,逾時不予受理。
(二)網路登錄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日期:自115年8月31日(星期一)9:00至9月11日(星期五)23:59:59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於本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登錄報名資料。
(三)上傳報名表及報名清冊至網站系統(無需寄送紙本)
1、請於報名系統開放期間上網列印「報名表及報名清冊」1式2份(檢核資料並核章),1份報名者自留,核章後資料掃描上傳報名系統。
2、為維護比賽之公平公正,學校逾時報名或上傳資料不完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經本局查證倘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將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四)連續兩年(113及114學年度)獲得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同類組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逕行參加決賽者得參加本市初賽,惟不占本市決賽代表權額度。此類資格人員應依逕行參加全國賽之資格參加決賽,不以參加初賽取得決賽代表權。(逕行參加決賽之資格,悉依決賽成績公告辦理。)
(五)獲得本市代表權之參賽學校請逕依規定於115年12月14日(星期一)前依報名全國決賽之規定完成全國賽報名。
(六)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之參賽團隊因故無法參加決賽,須於1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填報放棄,並於12月14日(星期一)前函報教育局、副知萬大國小棄賽切結書,且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填報函報教育局之公函字號。無故棄權且未以公文函報教育局棄賽切結書者,致使本市代表隊參賽權益受損,教育局將行文請學校提出書面說明並檢討改進。
四、 比賽報名時程請確實轉知,並務必請學校導師將報名日期資訊列入家長聯絡簿登載事項或班級通知重要事項,提供學生家長知悉報名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五、115年度指定曲目已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country/(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後續將修正網站名稱及主視覺),請逕行下載查詢。
六、 本競賽相關訊息請至本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學校帳號及預設密碼已於8月12、13日報名系統操作研習課程說明,請參閱該次研習課程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