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055)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學子獎助學金」

主 旨: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學子獎助學金申請及相關辦法
說 明:
一、依據本會董事會議決辦理。
二、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秉持教育優先、關懷弱勢、回韻社會的設立宗旨,為了鼓勵清寒學子專心向學、奮發進取,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特設立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一弱勢學子獎助學金(以下簡稱本助學金)。
三、金額:本會補助貴校助學金上限額度為新台幣參萬元整,得視年度預算及核定人數,由本會機動調整,申請學生經本會最終審核通過後,學級符合高中(職)者,每名將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學級符合大學(大專)院校者,每名發放新臺幣壹萬元整,各學期每人限領取一次,並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校外團體獎助學金。
四、請務必協助配合至雨揚慈善基金會官方網站,下載最新表格申請使用,若格式不符,恕不受理申請辦理。【下載專區一弱勢學子獎助學金申請表https:// lurl.cc/T23mu7。]
五、申請資格: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大專)院校、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同一學期並不得與其他公司行號或社福機構重複獲得補助。
(三)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75分以上者,且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大學(專)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80分以上者,且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以上一個學期成績為主(例如:115-1申請就以114-2學期成績為主)。
六、繳交文件:應備文件細項,敬請參考:[下載專區一弱勢學子獎助學金申請表https://lurl.cc/T23mu7。]
(一)申請表及校方承辦人員統一造冊之學生名冊表。
(二)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成員影本(記事勿省略)。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四)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一份。
(五)500字內家境自述。
(六)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一份,或校方提供之清寒證明
(七)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七、申請說明,可至(https://reurl.cc/N40Wvq)查詢。




校內截止日期:115年10月1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