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校外重要競賽績優獎學金(設計類、音樂類、其他類)

獎助學金名稱:2-1 校外重要競賽績優獎學金(設計類、音樂類、其他類)

名額:臺北校區 13 名(設計學院 5 名、民生學院 4 名、管理學院 2 名、法學院 1 名國際學程 1 名)、 

      高雄校區 8 名(文創學院 6 名、商資學院 2 名)

金額:3,000

申請條件:

一、凡參賽者須以本校在學學生名義報名參加全國性之比賽榮獲前三名者。

二、代表學校或代表國家參加各項技藝競賽,榮獲前三名獎項者或獲獎具特殊崇高意義,經系、院務會議認定其專業成就者。

三、經教育部甄選為文化訪問團團員,代表國家至海外宣揚文化,宣慰僑胞者。

四、學術研究論文或設計作品獲表揚者。(申請論文獎學金者,其共同作者如為本校老師,則不得再申請校內學術獎勵金)

五、得獎事蹟為團體榮譽者,僅頒發一個代表名額。

六、須附導師或任課老師推薦函(說明該生之品行,與所獲獎項之價值與意義

七、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各學系、研究所(須經系/所務會議決議

八、複審單位:各學院(須經院務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