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050)《長幼有藝》公益服務獎學金
《長幼有藝》公益服務獎學金
說 明:
一、 宗旨:本計畫係以獎學金方式,鼓勵全臺灣藝術領域研究生,為弱勢長者、弱勢學童或兩者,進行免費藝術課程設計與教學,爰訂定本辦法。
二、 獎勵對象:全臺灣藝術領域研究生。
三、 獎勵原則:
(一)方案內容具創意性、啟發性與教育意義,符合弱勢長者、弱勢學童、學校、機構或社區之需求。
(二)方案需具可執行性、可持續性、連結性、安全性與社會影響力,有助於提升受教者之藝術涵養。
(三)本獎學金每案以新臺幣1萬6,080元至1萬7,160元為度,交通費與教材費另計(核實報支,並請發揮創意就地取材,避免使用材料包)。
四、 申請期間:每年11月、5月由本獎學金管理單位上網公告,務請於指定期限內,以電子檔提出申請(檢附申請表件如附件)。
五、 有關本獎學金相關資訊及收件截止日期,請至臉書粉專查詢(https://www.facebook.com/ArtsSpreadProgra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