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名稱:1-1身心障礙獎學金
名額:台北校區7名、高雄校區4名。
金額:每名4,000元
申請條件:
一、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各縣市特殊教育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核發鑑定證明者。
二、 學業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者。
三、 諮商輔導中心推薦。
四、 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學生事務處諮商輔導中心。
備註:名額依台北校區及高雄校區前學年身心障礙生比例分配。